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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|注册登记日期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

2023-07-09 12:44:22来源:百度新闻


【资料图】

根据《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》(沪环规〔2022〕11号)相关规定,针对注册登记日期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,经综合评判,筛选出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清单(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),免检有效期为202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,现予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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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观号作者:上海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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